在操作人員不清楚時,吊車指揮人員或其他現場技術管理人員應及時提醒,并在有關的作業方案措施中作為安全注意事項注明。
1.吊裝作業前必須制定科學、詳細的作業指導書,對吊車司機和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。司機嚴格執行起重吊裝“十不吊”原則。
2.操作人員應事先了解吊車工作范圍內地面情況,尤其是要弄清楚地基是否開挖回填過,回填后是否經過壓實,以及回填時間等情況。
3.輪式吊車作業一定按規定先打好支腿,支腿下墊牢木方,保持整機水平,不允許半打支腿或只一面打支腿;對履帶吊車一定要在兩側履帶下均鋪設路基板(除非地面足夠堅實),以增大履帶對地面接觸面積,減小接地比壓。絕對禁止履帶兩側有差異。不要接近地溝、坑邊、軟弱路肩架設吊車,不得不接近時,必須提前采取相應安全措施預防塌方。
4.正式起重作業前一定要經過試吊,確認可以安全作業后,方可正式吊裝作業。
5.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超載作業(有超載附加裝置的除外)。特別是未安裝力矩限制器的吊車,操作人員一定要在準確弄清起吊物件的實際質量情況下,才能進行起重作業操作。吊車安全保護裝置失靈要及時修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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